欢迎浏览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

联系电话:029-33698382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管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1    关注次数:808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反弹,保障我院就诊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门诊患者就诊的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就诊须知:
    1、来院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测和询问,在入口处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和包括流行病学史在内的预检分诊。
    2、患者及陪同人员需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询问。
    3、在挂号、缴费、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社交距离。
    4、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请患者有序进入诊室。
    5、就诊患者原则上仅限一名人员陪同。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①发热(体温≧37.2℃)和/或呼吸道症状者。
    ②14天内有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或病例报告社区旅行或居住史(以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结果为准)。
    ③14天内接触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或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以国务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结果为准)。
    ④14天内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
    ⑤聚集性发病(2周内小范围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人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1月30日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Copyright 2021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29-33698382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内网入口

医院地址:咸阳市陈阳寨转盘向东200米
备案/许可证号:陕ICP备2021013927号-1
陕公网安备 61040202000438号
技术支持:3A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