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临床业务发展需求,计划对以下项目组织院内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具备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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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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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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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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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配医院现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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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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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质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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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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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重庆中元,EXI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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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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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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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质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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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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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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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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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质控品(血清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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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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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质分析仪(深圳越华,MI-921C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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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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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以下文件胶装成册每页加盖公章,只需提供一份,无需密封):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2、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
3、社保缴纳证明、税收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或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其报名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
2、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4、本项目只接受同一法人名下的唯一公司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供应商参加招标时须提交资料(以下文件胶装成册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只需提供一份):
1、提供投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一览表,包括所投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报价、产地。(设备有需配套使用耗材按上述要求内容进行报价)。
3、所投产品技术参数、详细配置清单、产品彩页。
4、售后服务承诺书。
5、需提供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用户名单,必须至少附三份可核实的陕西省内或国内销售合同主体、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四、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
2、递交材料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
3、报名地点: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器械科(西院4楼)
4、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33698298
5、现场递交报名资料,不接受邮递。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