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
 
	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应聘人员: 
	根据《2023年咸阳市中心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体检、考察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体检日期、地点 
	体检日期:2023年7月31日 
	集合地点:咸阳市妇幼保健院西院门口 上午8:00 
	二、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复印件,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阳市妇幼保健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及一张一寸彩照参加体检; 
	2.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当日早晨须空腹,早晨起床后不能吃饭、喝水。 
	附: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体检人员名单/uploadfile/file/20230726/20230726155551795179.xlsx
	联系人:辛帆  联系方式:029-33696581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7月26日